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0.1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等。
GB/T 26929(P2)2.2.1和HG/T 20580(P10)3.0.1將壓力作用下盛裝流體介質的密閉容器稱為壓力容器。密閉在這里是指以容器對外連接管口為界限的范圍內能夠形成一個獨立的承壓空間。非專業人士常將此作為壓力容器的定義。 將以按照GB 150為核心的標準體系所建造的壓力容器稱為GB 150壓力容器,通常也可以簡稱壓力容器。 由于《容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簡稱)在壓力容器設計、制造、管理等方面的權威性和強制性,將接受其監管的壓力容器稱為容規壓力容器(或稱安規壓力容器),簡稱為壓力容器。